IT频道 IT 搜狐IT 国内IT 搜狐IT评论专栏 网络新思维 盛大"不当敛财"案的法律解读 时间:2005年06月03日11:07 来源:搜狐IT 热点排行 推荐 打印 关闭 我来说两句 即时新闻通知 进入新闻论坛 相关新闻: 北京租房信息何处寻?订阅免费RSS租房信息! 新闻解读:中国首富陈天桥再次遭遇"成长的烦恼"。2005年4月,浙江乐清市柳市镇居民林先生将盛大经销商、柳市镇某电脑耗材商店告上法庭,将上海盛大列为第二被告,总共索赔人民币24800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10000元。天龙开服一条龙服务 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决此案管辖权归盛大所在地上海法院审理,林先生不服并上诉,目前此案已移交温州市中级法院,盛大须于6月5日前就管辖权争议提供书面答辩状。详细请点这里:陈天桥遭遇成长烦恼。编者注搜狐IT评论 (文/赵占领)近日,盛大因涉嫌"不当敛财"而被一玩家告上法庭。简单说,起因就是盛大游戏《传奇2》的一个玩家为了"升级"而购买盛大公司的一种月卡,而广告承诺,玩家只要买足够的卡,按照一定的操作就可以实现升到游戏中某个级别、进而可以去获得某种游戏装备的目的。而事实上该玩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并没有实现广告上所承诺的内容,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将盛大公司告上法庭。目前该案尚未进入法院正式审理的程序,还处在管辖权争议的阶段。这个案子可以说是继网络游戏第一案 "红月"玩家告北极冰公司之后最具影响的一起网络游戏方面的案子。自网游第一案出现之后,法律界和游戏界出现了广泛的争论,围绕着虚拟财产的讨论持续至今日,期间有律师联名建议就网络游戏进行立法、国家有关部门的立法调研等活动,奇迹Mu开服一条龙服务笔者也多次媒体上发表有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立法方面的看法并呼吁尽快进行有关的立法。然而时至今日,网络游戏尤其是虚拟财产方面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而网游方面却与日俱增,盛大也表示遇到这样的纠纷也"不是第一次"。笔者在此仅谈一些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同时也再一次呼吁:立法保护玩家权益进而促进网游产业健康发展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天龙开服一条龙服务 原告林某看到"传奇"游戏经营商盛大网络发表的一则广告:"锻造一颗金刚石需要3个小时,月卡用户锻造9个小时扣除一天时间。" 根据广告上的算法,用一张月卡去炼金刚石,一天可炼3颗,一个月就达90颗,那么 100张月卡就有9000颗了。正是因为这个广告原告购买了盛大公司的月卡。这个商业广告的内容也是很清楚、确定的,而且可以使玩家知道其对待义务(也就是付钱购买月卡),显然这已经构成了合同法上的要约。那么玩家一旦购买月卡就构成了合同法上的承诺,玩家和游戏运营商之间也就建立了合同法律关系。这个案子最终的审理还是要依据这个合同的,当然这个广告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那么最终广告上的内容没有实现是否就可以认为游戏运营商的行为是欺诈呢?要证明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进而可以解除合同恐怕在操作上是很困难的,因为很难有找到相关的证据,比如如何证明存在欺诈的故意。同时被告认为原告操作不当或者系统本身有漏洞,尤其是认为系统本身有漏洞在相对比较容易证明的。所以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合同的欺诈是很难获得法律支持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被告没有责任?事实并非如此。被告的主要的理由恐怕还是系统漏洞,除非能证明原告在操作上有误。当然要证明这一点也绝非易事。所以这个案子最终正式审理的时候恐怕被告还会以系统漏洞作为主要的抗辩理由,这也将是其主要的诉讼策略。那么游戏系统上的漏洞导致原告的权利无法实现时谁来负责?上面已经说了该案中玩家和运营商之间基于广告成立了合同关系,那么在玩家履行了其义务(交付月卡费用)之后运营商的义务是什么呢?显然运营商的义务就是要保障玩家的权利得到实现。玩家的权利是什么呢?就是在交付费用之后进行操作实现广告中所承诺的炼多少颗金刚石。那么运营商如何保障玩家权利的实现呢?理所当然,运营商要保障系统的完好以便于玩家实现其权利。至于系统上出现了漏洞是否是被告故意所为在所不问,是什么原因导致也无关紧要,关键的就是运营商要保障系统的完好,否则的话玩家的权利不能实现就可以认为运营商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进而构成了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给玩家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这个案子主要的问题也就在这里。相信我们很多人都是网络游戏的爱好者,这么庞大的消费群体,如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请您说两句。点这里发表。游戏快感不存在的《决战!1.76热血精品传奇“烟花一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