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勒索开发商12亿元全国媒体、湖南省委、政府和长沙人民:长沙房价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偏低,是长沙人民的福祉,也是湖南省和长沙市政府一直以来的骄傲,但长沙人民的好日子要到头了——长沙市政府想钱想疯了,违法违规对一个叫南湖片区的土地征收每亩200万开发分摊费,不愿开罪政府的开放商们则准备把这笔费用分摊到购房者身上,每平方米飙升2900多元,奇迹Mu开服一条龙服务势必推升长沙整体房价2009年9月,长沙市政府宣布向长沙市天心区南湖片区内的用地单位新增收每亩200万元、名为“开发分摊费”的费用。长沙市南湖片区位于长沙市湘江大道以东、书院路以西、奇迹Mu开服一条龙服务西湖路以南、南二环以北的区域,有一批房产商再次买地建楼,其中有667亩已售但是还没有开发的土地一份记载了会议时间为2009年8月3日的编号为45号的《市长办公室会议纪要》被传到了互联网上。征收方式是由天心区政府下属的南湖新城公司与各个用地单位签署协议收取。如有企业胆敢不交,市政府就按照原来价格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纪要中还要求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严格把关,片区范围内各项目用地单位没有交清开发分摊费以前,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这笔钱不是一个小数目,667亩土地合计12亿元,且名目不清。政府称,这笔增收费用主要是为了分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但这笔收费被法学界骂成了一场赤裸裸的“抢钱”这让人心惊的预计不禁令人思考,这个200万元/亩的开发分摊费到底是什么?一一,市政府并不具备自行通过征收费用的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经由国务院或省一级的财政或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而这一笔达12亿元的收费,仅仅以市政府的一场会议即予以定夺,并且靠着一份会议纪要作为依据,给各个职能部门“打招呼”,强令收费,显然就是抢劫二,“开发分摊费”缺乏法律依据。国家对于房地产业的各项收费已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但其中并没有“开发分摊费”一说三,存在重复收费。按照会议纪要的说法,开发分摊费实际上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城市基础设施成本资金的收取,在用地单位购地时必须一并缴纳,禁止重复收取。而南湖片区的这十几家房地产企业都先后于几年前便已购入土地,已经缴清该笔费用长沙市政府这场抢劫或勒索给开发商们巨大压力,但可恨的是这些开发商不抗争,相反他们准备顺从政府政府捏住了他们的软肋——若不交纳开发分摊费,开发商就办不了启动项目必须的相关手续,烈焰开服一条龙服务一块地这么空着,成本消耗只会越来越大,谁也耗不起。此外,政府如果收回他们的土地,那几年的成本就变成了损失,收回的资金在相同地段也买不到地所以,开发商可能只能接受,但这些资本家一定会把他们的损失分摊在购房民众——每亩200万元的附加费用征收,每平米成本在原有基础上将被提高2900多元,按照现在长沙市内5000元左右的均价来计算的话,这笔费用将直接助推这一地段的房价直冲8000元/平米甚至更高此外,被长沙市政府重伤的损还有湖南的法治形象。省委书记周强在一年前宣布启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强调通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理和集体研究这五道关卡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走上科学理性的轨道,从而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但一年不到,12个亿的收费就这么定了近日,湖南在全省开展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为目标的制度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编制出本部门或单位职权目录,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绩效评估并着手全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我们要看看,长沙市有没有这个权力,能不能收这笔令长沙人民痛苦的12亿元,拭目以待。倚天Ⅱ新服新体验 活动精玩转魔域的必备小知识,一